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我和对象刚离婚,结婚时对方给了我家一笔彩礼。现在对方要求我返还彩礼,可我觉得这是结婚时的赠予不该还。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离婚彩礼返还的规定,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什么情况不用返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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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白彩礼的性质。彩礼通常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它带有特定的赠与目的,和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 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如果男女双方只是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分手后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女方应当返还。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比如,男女双方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之后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离婚时男方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不过,适用后面这两项规定时,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外,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比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并且男方给付彩礼没有导致生活困难,那么女方通常无需返还彩礼。 总之,离婚时彩礼是否返还,要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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