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虐待导致的离婚,过错方会承受法律责任吗?
我和另一半婚姻中,对方经常辱骂、虐待我,我实在受不了想离婚。我想知道,这种因为对方辱骂、虐待导致的离婚,对方作为过错方会不会承受法律责任呢?我想了解清楚自己在法律上能争取到什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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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辱骂、虐待等行为是严重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当这种行为导致离婚时,过错方很可能需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虐待行为就包含了辱骂、虐待等情况。也就是说,在因辱骂、虐待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虐待行为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因遭受精神痛苦给予的赔偿。 其次,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如果辱骂、虐待行为情节严重,达到了犯罪的程度,过错方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虐待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导致被害人重伤、残疾等,过错方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应少分财产,但根据公平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 综上所述,辱骂、虐待导致的离婚,过错方无论是在民事赔偿、刑事处罚还是财产分割上,都可能需要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在遭遇此类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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