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律师能够调取哪些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能够调取的证据类型丰富多样,这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一、身份信息证据 身份信息证据对于确定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至关重要。律师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双方的户籍证明,这能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确保在离婚诉讼中准确识别当事人。同时,律师还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查询结婚登记档案,以此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身份信息证据是启动离婚诉讼的基础证据。 二、婚姻关系破裂证据 这类证据用于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律师可以收集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这些通信内容可能包含双方争吵、矛盾激化等情况,能够反映夫妻关系的现状。此外,报警记录和医院的诊断证明也很重要。如果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报警记录可以证明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和经过,医院的诊断证明则能证实受伤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财产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是重要的争议点之一。律师可以到银行调取双方的银行账户流水,了解夫妻双方的收入、支出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对于房产,律师可以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信息,包括房产的所有权人、购买时间、贷款情况等。对于车辆,律师可以到车辆管理部门查询车辆的登记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子女抚养证据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律师可以收集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比如,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收集子女的生活照片、视频等,证明自己与子女的亲密关系;还可以获取学校老师的证言,证明子女在自己的照顾下学习和生活情况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律师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调取的证据涵盖多个方面,不同类型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相关线索,以便律师更好地开展证据调取工作,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