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我和前夫离婚后,孩子跟我生活,我给孩子改了姓。现在前夫以此为由,说不给抚养费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他这样做合理吗?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继续支付抚养费呢?
展开 view-more
  • #抚养费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是否可以不给抚养费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抚养费和孩子姓氏的基本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目的是保障子女能够健康成长和接受良好的教育。而孩子的姓氏,通常是在出生后由父母协商确定,它是一个人的身份标识之一。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表明,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不以孩子姓氏是否改变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无论孩子姓氏如何变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都不能免除。 关于孩子改姓的问题,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由此可见,给孩子改姓需要经过父母双方的协商一致。但即使一方擅自给孩子改了姓,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支付抚养费。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一方以孩子改姓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向其解释法律规定,要求其按照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继续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离婚后孩子改姓,另一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与孩子的姓氏变更没有直接关联。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