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孩子归对方抚养。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我需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我收入不是特别稳定,有时候多有时候少,这种情况抚养费该怎么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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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支付的费用。它的目的是保障子女能够在父母离婚后,依然拥有相对稳定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关于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进一步明确,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比如,当地生活水平较高,孩子上学、生活开销大,而支付抚养费一方收入也较高,那么抚养费数额可能会适当提高;反之,如果支付方收入较低,且孩子实际需求也不高,那么抚养费数额可能会降低。此外,如果孩子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原有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满足实际需求,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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