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小孩的抚养费如何计算,夫妻共同房产又该怎么分配?


首先来说说起诉离婚时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在法律上,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的。 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一般依据三个标准: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支付标准如下:如果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要是没有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确定。若存在特殊情况,还能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付,现在很多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时,考虑到人们经济收入增加、工作调动频繁以及执行效率等因素,大多会采用这种方式,而且也被多数当事人接受。另一种是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按月、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通常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是以十八周岁为界限,按照月或年抚养费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的时间来计算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并且在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父母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还能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接着讲讲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问题。 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分配方式如下:如果是一方要房子,由分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剩余银行贷款及利息,并给付另一方补偿房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值 - 尚欠银行按揭贷款)× 50% ,房屋现值可以由评估机构评估,也可以夫妻双方同意确认。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产增值部分,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内房屋赠与,要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未过户,可撤销赠与行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抚养费: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用于子女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房屋现值:指当前房屋在市场上所具有的价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