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是否能要求赔偿?

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一段时间了,最近才发现他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有“包二奶”的行为。我感觉自己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想知道在这种离婚后才发现情况的前提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他给予我赔偿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离婚后发现前夫“包二奶”能否要求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包二奶”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前夫“包二奶”的行为符合“与他人同居”的情形,那么在理论上,您作为无过错方是享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的。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如果您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且不存在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情况,那么在发现前夫“包二奶”的行为后,是可以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但您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前夫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例如,提供他们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据,像房屋租赁合同、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以及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定是否支持您的赔偿请求。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并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