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一方过错离婚,另一方能否以婚前‘忠诚协议’要求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前自愿达成的,关于婚后彼此应遵守忠实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所应承担责任的约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提前说好,如果谁在婚后不忠诚,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 从法律角度看,对于婚前“忠诚协议”的效力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总体遵循的原则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夫妻忠实义务的倡导。 如果婚前“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离婚时,无过错方依据该协议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是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例如,协议中约定一方出轨后需给予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且该数额在合理范围内,这种约定通常会被认为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协议的内容存在一些问题,可能会影响其效力。比如,协议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如限制离婚自由、人身自由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通过协议来加以限制。另外,如果协议约定的赔偿数额过高,明显超出了过错方的实际承受能力,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主张赔偿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反“忠诚协议”的行为。在实践中,证明对方出轨等不忠行为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 总之,夫妻因一方过错离婚,另一方能否以婚前“忠诚协议”要求赔偿,要根据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证据情况等来综合判断。在签订婚前“忠诚协议”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