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什么内容?


离婚起诉书是当夫妻一方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时,向法院提交的重要法律文书。它需要清晰、准确地阐述相关信息,以确保法院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的内容。 首先,首部要明确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是确定当事人身份的关键,方便法院与双方取得联系并开展后续的诉讼程序。比如,在某离婚案件中,如果没有准确的联系方式,可能会导致传票无法及时送达,从而延误案件的审理。 其次,诉讼请求部分非常重要。这部分要明确写出原告的具体诉求,一般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如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求等。以子女抚养为例,如果原告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同时可以说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和能力。 再者,事实与理由部分是阐述离婚原因和依据的关键内容。需要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经过,比如列举双方在生活中发生的矛盾、冲突事件等,还可以说明这些事件对夫妻感情造成的影响。这部分要基于客观事实,有理有据。例如,如果是因为一方长期赌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夫妻关系紧张,就要详细说明赌博的时间、频率以及对家庭造成的具体损害等情况。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要在起诉书中列出,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证人的基本信息。这样可以增强自己诉求的可信度,帮助法院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 最后,尾部要写明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起诉的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所以,在撰写离婚起诉书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