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条件?

我和我对象感情不和,打算去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想知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有离婚冷静期,是所有离婚情况都适用吗,还是有特定的条件?我不太懂这方面,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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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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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协议离婚程序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条件主要是协议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只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才会适用离婚冷静期。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因为诉讼离婚是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依据的是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来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和协议离婚的程序和性质是不同的。 所以,当夫妻双方希望和平、协商地结束婚姻关系,选择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就需要遵循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而如果双方对于离婚存在较大争议,比如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裁决,这种方式不涉及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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