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若被认为是不诚实的人,离婚时能判定其监护权吗?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我觉得她为人不诚实,担心孩子跟着她会受不良影响。现在我们在争夺孩子监护权,就想问问,像她这种被我认为不诚实的情况,在离婚时法院会把监护权判给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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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监护权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当夫妻离婚时,确定孩子的监护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里所说的“不诚实”并不能直接成为剥夺一方监护权的依据。法院在判定监护权归属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果仅仅是认为女方不诚实,但没有具体的证据表明这种不诚实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比如影响孩子的心理、教育、生活等方面,那么法院一般不会仅仅基于“不诚实”这一主观判断就否定女方的监护权。例如,如果女方有欺诈他人的行为,但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没有直接关联,就不能简单地以此剥夺她的监护权。但如果女方的不诚实行为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教育、安全等关键问题,比如在孩子的教育费用上欺骗对方,或者隐瞒孩子的健康问题等,那么法院在判定时可能会倾向于不把监护权判给女方。总之,判定监护权归属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一方的行为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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