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进行调解有什么法律规定?


在离婚纠纷中,调解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纠纷调解的相关概念。离婚纠纷调解是指在离婚过程中,由有关部门或机构介入,对夫妻双方进行劝导、协商,促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离婚相关问题的活动。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表明调解在离婚纠纷中是法定的程序。 关于调解的主体,调解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比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来主持。基层组织的调解是一种非诉讼调解,具有灵活性和便利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夫妻之间的矛盾。而人民法院的调解则是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的,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调解的程序方面,一般来说,基层组织调解时,通常会先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和矛盾焦点,然后分别与双方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再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调解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案件时,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在立案后,法院会安排专门的调解人员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会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引导双方理性对待离婚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力。 如果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总之,离婚纠纷调解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无论是基层组织调解还是法院调解,都是为了更好地解决离婚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过程中,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调解工作,理性对待婚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