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诉讼离婚中该如何举证?


在离婚诉讼中,证据的提供和举证方式至关重要,它关系到当事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应提供的证据以及诉讼离婚中的举证方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离婚应提供的证据类型。一是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这主要是用以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这些材料能证实双方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是进行离婚诉讼的前提。 二是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比如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若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要提供居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者有关单位的教育材料等。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这些证据能有力地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三是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生活环境、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证据。如一方的收入证明、居住条件证明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归属。 四是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这包括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账户信息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时一般是平均分割。 接下来谈谈诉讼离婚中如何举证。在收集证据时,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真实性要求证据是真实存在的,不能伪造。关联性则是指证据要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联系。 在举证时,要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一般法院会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需要在这个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采纳的风险。在庭审过程中,要清晰、有条理地向法庭陈述证据的来源、证明内容等。如果自己对举证流程不熟悉,也可以委托律师来协助完成举证工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总之,在离婚诉讼中,充分且合理地举证是非常关键的,它能帮助当事人实现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