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不要儿子的抚养权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了,有个儿子。我经济条件不太好,没办法很好地抚养他,生活压力会很大。我想问问在法律上,离婚的时候我可以不要儿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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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是可以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的,但这并不是随意且没有任何责任的。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含了教育、保护、生活照料等多方面的责任。从法律层面来讲,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双方都同意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不直接抚养,这种情况下是被法律允许的。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例如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等因素。也就是说,即便一方想要放弃抚养权,法院也可能会基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考虑,判决其获得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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