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子和孩子该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现在我们有一套房子,也有个孩子。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像这种情况房子会怎么分,孩子的抚养权又会怎么判。我很关心这些问题,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知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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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子和孩子的分割是两个重要方面。首先来说房子的分割。房子的分割情况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在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女方不能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进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接着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主要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当孩子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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