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屋产权认定及分割有哪些裁判规则?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对于房子的产权归属和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离婚时房屋产权是如何认定的,又按照什么样的规则进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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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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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屋产权认定及分割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裁判规则。 首先是房屋产权认定方面。如果房屋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且仅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通常这套房屋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只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屋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不管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等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小李和小王结婚后,两人一起赚钱买了一套房,虽然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李的名字,但这套房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接下来是房屋分割裁判规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分割方式有多种。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价高者获得房屋产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在实际分割时,法院还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在分割房屋时可能会少分。 总之,离婚房屋产权认定及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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