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保单怎么办,离婚后小产权房如何分配?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保单和小产权房的处理是两个重要的问题。下面将分别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来看保单的处理。保险作为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形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单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保单的处理方式有多种。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退保。如果选择退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退保后所得的现金价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一种方式是变更投保人。若夫妻一方希望继续持有保单,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协商,将投保人变更为自己,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价值来计算。 接下来谈谈小产权房的分配问题。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书,其所有权不受法律的完全保护。 在离婚案件中,对于小产权房的分配,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也就是说,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夫妻一方或双方使用该房屋。待房屋取得合法产权后,双方可以另行协商或通过诉讼的方式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分割。 在处理离婚时的保单和小产权房问题时,夫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