酗酒、冷暴力、出轨导致离婚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酗酒、冷暴力和出轨等情况,法院的判决主要围绕两个核心方面,即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 首先,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酗酒、冷暴力、出轨这些行为通常被视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因素。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这些行为,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这里的证据可以是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 其次,财产分割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为酗酒、冷暴力和出轨属于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适当多分财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过错的程度、对家庭的贡献等,来做出合理的财产分割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出轨的情节比较严重,给另一方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判断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子女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道德品质等因素。如果一方存在酗酒、冷暴力、出轨等行为,可能会被认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从而影响其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