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半年还没判离会怎么判?
我起诉离婚已经半年了,到现在还没判离。我实在和对方过不下去了,很担心之后法院会怎么判,会不会一直不判离啊?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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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当起诉离婚半年还未判离时,之后法院的判决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半年期间,有证据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判离情形,比如对方有重婚行为、实施家庭暴力等,且调解无效,法院大概率会判决离婚。但要是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可能还是不会判决离婚。 要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后,当事人可以积极收集新的证据,比如分居的证据等。等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按照法律规定,此时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要配合法院的工作,积极参与调解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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