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公证财产吗?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我们已经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担心以后会有变数。想知道在离婚的时候,是不是一定得去公证财产呀?我就是想弄清楚公证财产在离婚这件事里到底是不是必要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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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不一定非要公证财产。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离婚财产公证,简单讲就是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了协议,然后到公证处办理相关公证。
从法律规定上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表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就行。离婚协议只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就是有效的。这意味着,不管是协议离婚,将财产分配事宜写在离婚协议书里;还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财产分配状况,这些方式即便不经过公证,也能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就自动生效,无需专门办理财产公证。要是诉讼离婚,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也就生效了,同样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公证只是一种增强证据效力的方式,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一致且没有争议,那么不进行公证,直接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也没问题。要是一方对财产分割存在疑虑,或者担心日后出现纠纷,那么可以选择对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离婚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后,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事项 。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
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判决的离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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