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去公证?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已经协商好了,现在就是纠结要不要去做个公证。想知道这个公证有没有必要,对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影响大不大,要是不公证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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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并非必须去公证。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所规定的 。 从法律效力层面讲,只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当事人在签订分割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即使不公证,在双方拿到离婚证后协议也依法生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公证的作用在于增加协议的公信力和证明力。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里,相对更容易被法院采信,一定程度上能避免一方对协议内容反悔。 但即便没有公证,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要求,双方就得受协议约束。要是双方对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产生争议,法院会依据协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来审查判断协议效力。 总之,公证不是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否公证可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决定。 相关概念: 公信力:简单说就是公众对某事物或机构的信任程度,在法律领域,经过公证的协议能让公众更愿意相信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这就是公信力的体现。 证明力:指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方面所起作用的大小。公证后的协议在法庭上被认为更有说服力,也就是证明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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