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对方在场?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对方态度很消极,不愿意配合。我想知道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是不是对方必须要在场呢?要是对方一直躲着不出面,这婚还能不能离成啊?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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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时,对方是否需要在场,这要分不同的阶段和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立案阶段,并不需要对方在场。原告只需要自己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满足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案件,此时并不要求对方到场。 在审理阶段,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出庭。离婚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诸多方面,法院需要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以便查明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缺席判决可能会导致被告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法院在作出缺席判决时也会非常谨慎。 在调解阶段,虽然法律鼓励双方当事人尽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但也不是必须双方都在场。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原告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被告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原告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对方在场,但在审理阶段,双方出庭有助于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如果对方不出庭,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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