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没离家现在不想过了该怎么处理?
我和前夫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但还住在一起。现在我不想再这样继续过下去了,可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后续的事情,比如财产分割、居住问题等。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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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婚没离家”这种情况,虽然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但由于还共同居住在一起,可能在财产、生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交织的问题。 在财产方面,离婚时一般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离婚后双方又有了新的财产积累,并且能够证明是各自的收入所得,那么这些财产应归各自所有。但如果在共同生活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就需要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 对于居住问题,如果当初离婚协议中对居住情况有约定,那么双方应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而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可能就没有继续居住的权利。但如果另一方确实存在居住困难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实践,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帮助,比如允许其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居住等。 如果双方能够就这些问题协商一致,那么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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