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需要做哪些准备以及有哪些离婚注意事项?


离婚前的准备和离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是很多打算结束婚姻关系的人所关心的问题。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一方面,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梳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财产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以便在离婚时能清楚地了解财产状况并进行合理分割。 另一方面,如果有子女,要考虑子女的抚养问题。确定自己是否争取子女抚养权,以及了解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上,要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