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另一方不离该怎么办?婚前财产在离婚协议书中需要体现吗?
我和另一半原本打算协议离婚,都商量得差不多了,结果对方突然变卦说不离了,这让我很苦恼。而且对于婚前财产,我也不确定在离婚协议里要不要写进去。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婚前财产在离婚协议中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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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协议离婚另一方不离的情况。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自愿才行,如果另一方突然反悔不愿意离了,那么就没办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现在对方不愿意离,就达不成这个条件。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诉讼离婚。也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多方面因素来判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接着说婚前财产在离婚协议书中是否要体现的问题。婚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之前个人所拥有的财产。 从法律角度讲,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不过,如果您想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一下哪些是婚前财产,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也是可以写进去的。写清楚各项婚前财产的具体情况,比如房产要写明地址、车辆写明车牌号等,双方确认后签字,这样能让财产状况更加明晰。 总之,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婚前财产,是否写进离婚协议书,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 相关概念: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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