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是军人办理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我老公是军人,现在我们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不知道一方是军人的情况下办理离婚程序是怎样的,是和普通离婚一样吗?需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手续和流程呢?我不太懂,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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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军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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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军人办理离婚程序,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军婚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 如果是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非军人一方要离婚就必须得到军人的同意。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接下来就和普通离婚程序有相似之处了。 双方自愿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非军人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进行调解。若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另外,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离婚,一般按照普通离婚程序处理。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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