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后离婚有哪些程序?


家暴后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方式的程序。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程序如下: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的处理方式。然后,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程序为:首先,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家暴的情况)。证据方面,要尽量收集能证明家暴存在的材料,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接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法院立案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确定开庭时间。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认定存在家暴且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