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以及一方不肯离婚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他/她死活不同意。而且我们婚后有不少共同财产,像房子、车子之类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分。我想了解下,在一方不肯离婚的情况下,这婚到底能不能离成,还有财产会怎么分配,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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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仅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还涉及到财产分配等实际问题。当一方不肯离婚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法。同时,对于离婚财产的分配,也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看看一方不肯离婚的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肯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存在上述法定情形,调解无效就会判决离婚。 接下来谈谈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在分配时,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判决。比如,会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无论是一方不肯离婚的处理,还是离婚财产的分配,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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