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的分配方案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分配方案如下: 首先是财产分配: -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比如婚后夫妻一起买的房子、车子,还有共同的存款等,正常情况下会在两人之间平均分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平分,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出轨、家暴等严重过错,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个房子就一直是这个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给对方。 接着是债务分配: -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夫妻一起贷款买了辆车,这就是共同债务,离婚时要一起偿还。 -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负债一方自己负责偿还。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个人财产:指婚前个人购买、登记在个人名下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个人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