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财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后债务和财产的分配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分别来说说。 首先是财产分配: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双方对财产收益贡献大小,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其中体现了几个重要原则:一是双方协商决定原则,也就是双方先商量着怎么分财产,尊重双方的意愿;二是男女平等原则,不能因为性别差异而在财产分割上有不公平对待;三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保障子女的成长和女方的权益;还有就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出轨、家暴等,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少分,无过错方可以多分。比如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且无特殊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接着说债务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