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有精神病想离婚,财产应该怎样分配?

我老婆有精神病,我现在想和她离婚,但是不知道在财产分配这方面该怎么处理。我不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特殊的规定,是和正常离婚财产分配一样,还是会有一些偏向于女方的分配方式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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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配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女方患有精神病而男方想要离婚时,财产分配问题需要遵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这一范畴。而个人财产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女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由于其可能在生活和经济上存在一定困难,属于生活困难的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女方精神病的病情严重程度、生活自理能力以及经济来源等情况。如果女方病情较重,生活无法自理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向女方倾斜,以保障其离婚后的基本生活需求。比如,可能会将大部分或者一部分房产分配给女方居住使用,或者给予女方较多的存款等财产。 此外,如果男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部分赔偿也会在财产分配中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女方有精神病想离婚时,财产分配并非简单地平均分割,而是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且保障女方基本生活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财产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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