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产有哪些分割方法?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面临房产分割的问题。我们这套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具体出资比例不太一样。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时房产都有哪些分割方法呢?比如按出资比例还是有其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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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一个重要问题,下面为您介绍一些常见的分割方法。 首先是协议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房产的分割方式,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分割方式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协议分割是优先被考虑的方式。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和女方可按照6:4的比例分割房产。 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男方,但男方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进行补偿。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说,出资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出资款及相应利息。 在分割房产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房屋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夫妻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同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总之,离婚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合适的分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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