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分财产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分财产主要包括以下手续: 首先是准备起诉材料。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表达要求离婚以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具体诉求,例如要求分割房产、车辆、存款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简要陈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以及财产情况等。同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结婚证、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车辆行驶证等能证明夫妻关系和财产情况的材料。这些材料是支撑你诉求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然后是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你缴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的金额根据财产标的大小而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来收取。 接着是审理阶段。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就是各自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并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疑和辩论。法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来查明事实。同时,法院可能会组织调解,这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双方能在调解中就离婚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 最后是判决。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旦生效,就需要按照判决内容执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