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婚姻状况更改好了还需要去民政局吗?

我前段时间办理了离婚手续,也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成了离异。现在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需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什么手续呢?我不太清楚后续还有没有必须要去民政局处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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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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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婚姻状况更改好是否还需要去民政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婚姻状况更改和离婚手续办理的不同性质。婚姻状况更改通常是指在户籍管理部门(如派出所)对户口本上的婚姻信息进行更新,而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当你完成离婚登记后,意味着你和配偶在法律上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你们的婚姻关系就正式结束了。 至于去民政局,如果你已经顺利拿到离婚证,并且在户籍部门完成了婚姻状况的更改,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因为在离婚登记时,民政局已经完成了对你们离婚申请的审核和登记,发放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此后,你们的婚姻状态以离婚证为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改只是为了让户籍信息与实际婚姻情况相符。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去民政局。比如,离婚后发现离婚协议中存在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或者有关于离婚证的补办、婚姻登记档案的查询等问题,就需要再次前往民政局。例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如果当事人需要查询相关档案,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所以,是否需要再去民政局要根据具体的需求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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