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诉讼申请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有哪些规定?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感觉审判人员和对方有点关系,心里不太踏实。想知道在离婚诉讼里,申请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能申请,该怎么申请,申请后又会怎样处理,希望了解这些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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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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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申请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是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重要程序。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回避制度。回避制度,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当审判人员等和案件存在某些特定关系时,不能参与该案件的审判工作。这就好比一场比赛,裁判如果和其中一方选手有特殊关系,那就可能无法做到公平裁决,所以要换一个中立的裁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审判人员是夫妻一方的近亲属,或者和案件存在经济利益等利害关系,又或者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同学、朋友等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当事人就可以申请其回避。 接下来看看申请回避的时间。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比如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突然发现审判人员和对方有特殊关系,只要还没到法庭辩论终结,就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对于回避申请的处理,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总之,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要清楚回避制度的规定,当发现审判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要及时、合理地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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