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属于审判立案还是执行立案?
我打算和配偶离婚,去法院处理时,工作人员提到审判立案和执行立案,我不太明白离婚这个事到底属于哪种立案。我想知道这两者有啥区别,离婚具体该走哪种立案程序,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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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审判立案和执行立案的概念。审判立案,简单来说,就是当你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和别人发生了纠纷,你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请求法院通过审判来解决问题,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执行立案呢,是在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判决书、调解书等,但是一方当事人不按照文书内容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就需要进行执行立案。 对于离婚这件事,如果是你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问题,那么这属于审判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就会受理你的离婚起诉并进行审判立案。 要是法院已经对你们的离婚案件作出了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例如判决房子归你,但是对方却迟迟不肯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判决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对方却拒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就需要进行执行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所以,离婚案件在不同阶段可能涉及审判立案和执行立案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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