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二十年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我和伴侣结婚二十年了,一直没领结婚证。现在想分开,但不清楚没结婚证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也不知道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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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结婚登记在法律中的重要性。结婚登记是一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对于结婚二十年没有结婚证的情况,需要分两种情形来处理。 第一种情形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所谓结婚实质要件,一般是指双方达到法定婚龄、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如果是这种事实婚姻关系,要离婚的话,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序来审理,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第二种情形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这种情况按同居关系处理。对于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如果双方要分开,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财产和子女问题作出处理。例如,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一般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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