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八年了,是否还可以要回地?

我和前夫/前妻离婚已经八年了,当初分割财产时涉及到土地相关问题。现在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要回地。主要想了解要回地的具体条件和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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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八年是否可以要回地,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同的情况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 如果涉及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土地相关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为期三年,自得知另一方侵吞、破坏共同财产之日起开始算起。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违法情形,且在知道该情形的三年内提起诉讼,就有可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土地相关权益。 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即便离婚八年,也可以主张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益。 总之,能否要回地关键在于具体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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