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吗?
我父母去世后留了套房子给我,我准备继承这套房产。听人说继承房产得去公证,可我觉得公证又麻烦又花钱。我想知道子女继承房产是不是必须要公证啊?不公证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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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子女继承房产并非必须要进行公证。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这表明,公证材料只是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时可选择提供的材料之一,并非是必须的。 过去,在办理房产继承时,很多人会被要求进行公证。这是因为公证具有一定的优势,它可以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的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纠纷。例如,通过公证可以确定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防止有人隐瞒其他继承人而独自办理房产过户。 然而,现在不公证也可以办理房产继承。如果所有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的分配没有争议,他们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来办理房产过户。这些材料通常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比如,子女们在父母去世后,对于房产由谁继承没有分歧,就可以准备好上述材料去办理过户。 但是,如果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例如对遗嘱的真实性有疑问、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不同看法等,那么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作为办理房产过户的依据。 总之,子女继承房产不一定要公证。继承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办理房产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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