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是否享有名誉权?
我想了解下,在日常生活中,像我们普通老百姓这样的民事主体,是不是都享有名誉权呢?如果有人损害了我的名誉,我该怎么办?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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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是享有名誉权的。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享有的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良好的名声,不让别人随意诋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民事主体名誉权的地位。 如果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诋毁、侮辱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并且可以要求其为自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因为名誉权受到侵害而遭受了经济损失,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总之,名誉权是民事主体重要的人身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当我们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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