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宣传的时候说小区有大型绿化景观和高端配套设施。结果交房后发现绿化面积很小,配套设施也很简陋。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他们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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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要承担责任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详细分析。 首先,要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确定,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就成立。而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比如一般的商业广告、宣传资料等通常属于要约邀请。《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的宣传广告内容足够具体明确,对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即使该内容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举例来说,如果开发商在广告中明确表示小区会配备特定品牌和规格的电梯,这就属于比较具体的内容。若实际交付的房屋没有这样的电梯,那么开发商就违反了合同约定。 当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并且构成合同内容时,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比如按照宣传广告的标准进行整改;也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实际情况与宣传不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另外,如果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行为还构成欺诈,购房者还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若构成欺诈,购房者可能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总之,开发商发布的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是否承担责任,关键要看广告内容是否构成合同内容。购房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宣传广告资料、购房合同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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