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需要盖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吗?
我收到了公司开的电子发票,但是发现上面没有盖发票专用章。我有点疑惑,不确定这样的发票是否有效。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电子发票需不需要盖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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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电子发票是否需要盖公司的发票专用章,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同时,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也是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这意味着,这类电子发票虽然没有加盖传统意义上的发票专用章,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是其他类型的电子发票,若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不加盖发票专用章,那么通常还是需要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专用章是公司在开具发票时表明其身份和对发票真实性负责的一种重要标识。加盖发票专用章可以使发票在形式上符合要求,也便于税务机关进行监管和查验。 所以,当你收到电子发票时,要先确认它的类型。如果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也是合规有效的;如果是其他类型电子发票,没有盖章则可能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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