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需要盖发票专用章吗?
我收到了一些电子发票,发现有的上面有发票专用章,有的却没有。我不太清楚电子发票到底需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以免收到不合规的发票影响后续报销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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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电子发票是否需要盖发票专用章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电子发票的概念。电子发票是指经营活动中开具或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也就是一种电子版的发票。它和传统的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 对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也就是说,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这类电子普通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而对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其解读,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这表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同样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所述,无论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都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它们以电子签名替代了传统的发票专用章,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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