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需要盖章才有效吗?
我收到了一些电子发票,发现有的有盖章,有的没盖章。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电子发票是不是必须盖章才有效呢?要是没盖章,会不会就不能用了呀?我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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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是否需要盖章才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电子签名这个概念。电子签名就好比是传统纸质文件上的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它是一种通过电子技术手段来确认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方式。在电子发票的领域里,电子签名有着重要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如果电子发票上有可靠的电子签名,那么它在法律上就具备了和盖了章的纸质发票一样的效力。 对于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这类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也就是说,这种电子发票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就已经是有效的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然而,如果是其他类型的电子发票,没有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的情况,就需要按照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才能保证其有效性。因为在传统的发票管理规定中,发票专用章是确认发票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标识之一。所以,判断电子发票是否需要盖章,关键要看其是否采用了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等替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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