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是否需要做账?


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是否需要做账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定期定额征收。这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核定其在一定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说,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三)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符合上述建账标准,是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做账的。对于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定期定额户,虽然没有强制要求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做账,但也需要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这是因为税务机关在后续的管理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查,如果没有相应的记录,可能会面临一些税务风险。而且,随着税收征管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建立基本的经营记录也有助于个体户自身更好地管理经营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税务检查。所以,即使是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也不能完全忽视做账相关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