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租赁厂房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
我公司是外资企业,目前租赁了一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最近听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不太确定这税是不是该我们交。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外资企业租赁厂房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交土地使用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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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租赁厂房是否要缴纳土地使用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土地使用税,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其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当外资企业租赁厂房时,如果出租方拥有土地使用权,那么通常应由出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因为出租方是土地的合法使用者,按照规定承担纳税义务。 然而,如果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也就是说,当外资企业租赁的厂房存在土地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纠纷的情况,外资企业作为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就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此外,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土地使用税由承租方(外资企业)承担,那么从合同约定的角度,外资企业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和契约精神,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外资企业租赁厂房时,判断是否要交土地使用税,要先看土地使用权归属,再结合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以及租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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