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的事业单位有过渡性养老金补贴吗?
我在林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快到退休年龄了,听说有过渡性养老金补贴,不太清楚我们林业事业单位有没有。想问问这方面的政策是怎样的,到底能不能有这笔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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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在1992年养老金个人账户建立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对于林业的事业单位来说,如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范围,并且符合上述“中人”的条件,也就是在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那么就会有过渡性养老金补贴。 具体而言,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各地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一般来说,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过渡系数由各地按照规定测算确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所以,林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符合“中人”条件,就可以享受过渡性养老金补贴,具体金额可依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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