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内办理房子永久居住权需要本人去办理吗?

我想给父母在我的房子上办个永久居住权,让他们能安心住。但我最近工作特别忙,走不开,不知道办这个居住权能不能不用本人去,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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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办理房子永久居住权是否需要本人去办理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关于办理居住权是否需要本人去,一般情况下,并不强制要求本人亲自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这意味着既可以本人前往,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如果选择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委托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所以,要提供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最好经过公证,以此来证明委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在办理时,代理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以及办理居住权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居住权合同等,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不过,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存在一些细微的操作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本人必须到场确认相关信息。因此,在办理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确保准备好齐全的材料,顺利完成居住权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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