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定额还需要去税务局报税吗?


个体工商户在定额征收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去税务局报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额征收。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一般会采用简易申报的方式。所谓简易申报,就是定期定额户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也就是说,如果个体工商户按照核定的定额按时足额缴纳了税款,在当期通常是不需要专门去税务局进行申报的。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一定幅度(通常为20% - 30%,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例如,税务机关核定某个体工商户每月定额为2万元,而该商户实际月经营额达到了2.5万元,超过了核定定额的一定比例,那么就需要主动向税务局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 另外,如果个体工商户发生停业、注销等情况,也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停业时,应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注销时,要按照规定进行清税申报,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 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定额征收时,一般按定额缴税可不专门申报,但在实际经营额超定额、发生停业注销等特殊情况时,需要按规定去税务局报税或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