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结案和交警队的结案都需要完成吗?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的结案和交警队的结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程序,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完成,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保险公司的结案主要涉及保险理赔事宜。当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会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定损,确定赔偿金额,然后支付赔款给被保险人或相关受害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公司完成这些流程并支付赔款后,会进行结案操作。这意味着保险理赔程序结束,被保险人在此次事故中的保险赔偿事宜得到解决。 其次,交警队的结案是针对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交警队在接到事故报案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认定事故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等工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这些工作完成,并且相关的处罚执行完毕后,交警队会对该起事故进行结案。交警队的结案标志着交通事故在行政层面的处理结束。 这两个结案程序相互独立又存在一定关联。如果保险公司未结案,意味着保险赔偿可能未到位,受害人可能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而交警队未结案,则可能影响到涉事车辆和驾驶人的相关业务办理,比如车辆年检、驾驶证换证等。所以,为了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保险公司的结案和交警队的结案通常都需要完成。





